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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的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两种。 宗室爵包括:和硕亲王(ho?oi cin wang)、
世子(?idzy)
多罗郡王(doroi giyūn wang)
长子(jangdzy)
多罗贝勒(doroi beile)
固山贝子(gūsai beise)
奉恩镇国公(kesi be tuwakiyara gurun be dalire gung)
奉恩辅国公(kesi be tuwakiyara gurun de aisilara gung)
不入八分镇国公(jakūn ubu de dosimbuhakū gurun be daliregung)
不入八分辅国公(jakūn ubu de dosimbuhakū gurun be aisilara gung)
一至三等镇国将军(gurun be dalire janggin)
一至三等辅国将军(gurun de aisilara janggin)
一至三等奉国将军(gurun be tuwakiyara janggin)
奉恩将军(kesi be tuwakiyara janggin)
共十四级。
“和硕”、“多罗”、“固山”都是满语转音。“固山”就是“旗”(gūsa),“多罗”指一角(doro),“和硕”指一方(ho?o),都是指所担当方面范围的大小,以“和硕”为最大。
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入八分”与“不入八分”的“八分”是指八种待遇的标准。“不入八分”者不能享受这八种待遇。八种待遇是:(1)朱轮(红车轮)(2)紫缰(乘马用的缰绳)(3)宝石顶(一品用珊瑚顶,宝石顶在珊瑚顶之上)(4)双眼花翎(5)牛角灯(6)茶搭子(7)马坐褥(8)门钉(府门上的钉)。
除了清初受封的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庄亲王)、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雍正时怡亲王胤祥、同治时恭亲王奕?、光绪时醇亲王奕譞、庆亲王奕劻共十二个王子孙可以世袭罔替外,其余宗亲世爵只能世袭。
封爵分功封与恩封。功封是因功而封,可以“世袭罔替”——辈辈长子承袭爵位不降级。满族人入关后,有睿、礼、郑、豫、肃、庄、克勤、顺承八家功封的王是“世袭罔替”的,俗称八家铁帽子王(后来又增加了雍正时怡亲王、同治时恭亲王、光绪时醇亲王、庆亲王共四家)。恩封的爵位则是长子承袭时,辈辈经父亲下降—级爵位。但是亲王之子孙降到奉恩镇国公为止,不再下降;郡王的子孙降到奉恩辅国公为止;贝勒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镇国公为止;贝子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辅国公为止;奉恩镇国公子孙降到镇国将军为止;奉恩辅国公子孙降到辅国将军为止。
宗室爵俸禄: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乾隆十六年定制,功臣世爵为以下二十七等:
公(gung),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heo),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侯.超品;
伯(be),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jingkini hafan),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ashan i hafan),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adaha hafan),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baitalabure hafan),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tuwa?ara hafan),正五品;
恩骑尉(kesingge hafan),正七品。
功臣世爵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
二等公685两
三等公660两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
一等侯610两
二等侯585两
三等侯560两
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
一等伯510两
二等伯485两
三等伯460两
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
一等子410两
二等子385两
三等子360两
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
一等男310两
二等男285两
三等男260两
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
一等轻车都尉210两
二等轻车都尉185两
三等轻车都尉160两
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
骑都尉110两
云骑尉85两
恩骑尉45两
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
闲散侯230两
伯品级世职205两
子品级世职180两
男品级世职155两
轻车都尉品级世职130两
骑都尉品级世职105两
云骑尉品级世职80两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清朝的封爵,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亲王以后都是这什么爵位
亲王是中国爵位制度中王爵的第一等。
清代男性宗室爵位共有14个等级:
一、和硕亲王。简称亲王。为诸爵位中的等级最高者。册封对象为与皇
帝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叔伯、皇昆弟、皇子孙等功勋卓著者。顺治时,宠妃
董鄂妃曾生一子,三月而亡,因母宠子贵被追封为亲王,属特例。亲王爵号
前均冠以美称,如庄亲王、礼亲王、睿亲王、豫亲王、肃亲王、郑亲王等。
上述六亲王为清初因功而封,其嫡长子(即福晋所生之子)可“世袭罔替”,
永不降封,俗称“铁帽子王”。
二、世子。第二等爵,位在亲王之下,郡王之上。亲王嫡长子奉特恩封
为世子。
三、多罗郡王。简称郡王。第三等爵,册封对象与亲王同。爵号前亦冠
以美称,如恂勤郡王、庆郡王等。其中顺承郡王、克勤郡王与前述六亲王同
为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
四、长子。第四等爵。郡王嫡长子奉特恩封长子。
五、多罗贝勒。简称贝勒。第五等爵,多用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六、固山贝子。简称贝子。第六等爵。贝勒嫡长子降等封贝子,亦多用
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七、奉恩镇国公。第七等爵。贝子嫡长子降等封奉恩镇国公。
八、奉恩辅国公。第八等爵。奉恩镇国公嫡长子降等封奉恩辅国公。奉
恩辅国公嫡长子袭封奉恩辅国公。
九、不入八分镇国公。第九等爵。凡宗室特恩封公、亲王庶子封公、世
子嫡子封公及有过降为公的镇国公均为不入八分镇国公。按:清初设八贝勒
共议国政制度,八贝勒各领一旗,分别设官,赏赐平等,称为“八分”。后
订宗室爵位14等,自奉恩辅国公以上入八分,其下则不入。入八分者可随
王、贝勒等入朝列班;不入者只在各旗内行走。
十、不入八分辅国公。第十等爵。封爵情况与不入八分镇国公略同。又,
不入八公镇国公嫡子降封不入八分辅国公。
十一、镇国将军。第十一等爵。又分三等:长子嫡子降封一等镇国将军,
世子、郡王庶子考授一等镇国将军;亲王庶子、长子、贝子庶子考授二等镇
国将军;世子、郡子、贝子庶子考授三等镇国将军,不入八分辅国公嫡子降
封三等镇国将军。
十二、辅国将军。第十二等爵。亦分三等:长子、贝子、镇国公庶子考
授一等辅国将军;贝子、辅国公庶子考授二等辅国将军;各等镇国将军嫡子
降封三等辅国将军,亲王妾子、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及各等镇国将军庶
子考授三等辅国将军。
十三、奉国将军。第十三等爵。又分三等:辅国公庶子考授一等奉国将
军;各等辅国将军嫡子降封二等奉国将军;世子及各等辅国将军庶子考授三
等奉国将军。
十四、奉恩将军。第十四等爵。长子、贝勒、贝子妾子考授奉恩将军;
奉恩将军嫡子一人承袭爵位,其余诸子为无爵位的闲散宗室。
尚圆的附纪
尚圆王金丸,生而有贤徳,辅父为耕。 宣徳九年(1434)甲寅,金丸年二十歳。父母倶丧,时弟宣威五歳。金丸忧苦,以农为业。毎遇天旱,民田皆涸,金丸之田,独有水漫漫。人皆疑,为盗水,常与金丸不睦,或将害之。金丸无言可辨。
正统三年(1438)戊午,歳二十四。竟弃田园,自携妻弟,渉海至于国头。既居数年,亦如此。金丸尽心待之,终不见容。
正统六年辛酉,歳二十七。又携妻弟,始至首里,托身於王叔尚泰久。(时泰久为越来王子)尚泰久见其居动大异常人,荐之于王,(尚思达王之世)始为家来赤头。勤职数年,同僚敬信。
景泰三年(1452)壬申,(尚金福王之世)歳三十八。升黄冠,後尚泰久即位。
景泰五年甲戌,任内间领主。仅歴一年,百姓大服,名闻于世。
天顺三年(1459)己卯,歳四十五。升御物城御锁侧官。敬以事君,信以使人,赏罚当理,言行足法。
那覇四邑,受其教化。及海外诸岛,莫不感服。王素信之,凡有政事,必召金丸相议。 天顺四年庚辰,王薨,世子尚徳立。资质敏捷,才力过人。知谋自用,不纳贤諌。巧言饰非,擅杀良民。金丸进諌曰:“臣闻君王之道,持己以徳,养民以仁,务在于为民父母。今王废朝纲,坏典法,妄防忠諌,擅杀无辜,恐非为父母之道。伏愿广纳忠諌,痛革前非,擧贤士,退不肖,兴政施仁,视民如子。则民怨可弭,社稷可安矣。”王怒曰:“顺我者赏,逆我者罸。汝焉敢妄諌我耶?”拂袖而起。
厥後,王幸于久高。遵例致祭,还至与那原。时随驾者皆有饥色。王急促驾,不给酒食。金丸諌曰:“先王例幸于久高,深念臣士饥劳,必于此处赐给酒食,然後起驾,著为典例。乞暂停驾给之。”王勃然有怒色,群臣畏惧不言。金丸曳衣哭諌,不敢退。而後王从之。
嗣是,而王暴虐日甚,金丸屡諌不听。 成化四年戊子(1460)八月初九日,金丸歳五十四。仰天叹息,致仕以隐于内间。
明年己丑四月,王薨。当时法司,欲立世子,仍遵典例,集群臣于阙庭,说知此事。群臣皆畏法司权势,默而不言。
忽有一人老臣,鹤髪如雪,挺身出班,高声言曰:“国家乃万姓之国家,非一人之国家也。吾观先王尚徳之所为,暴虐无道,不念祖宗之功徳,不顾臣民之艰苦,废朝纲,坏典法,妄杀良民,擅诛贤臣。国人胥怨,天变累加,自招灭亡。此天之所救万民也。幸今御锁侧官金丸,寛仁大度。更兼恩徳布於四境,足为民父母。此亦天之所生我君也。宜乘此时,废世子,立金丸,以顺天人之望,何不可之有?”言未毕,满朝臣士,齐声允诺,其响若雷。贵族近臣,见其有变,争先逃走。王妃、乳母,拥着世子,隐于眞玉城。兵追杀之。
既而群臣捧凤辇、龙衣,前至内间迎接。金丸大惊曰:“以臣夺君忠耶?以下叛上义耶?尔等宜归首里,而择贵族贤徳之人为君。”言毕,涙流如雨,固辞不起。又避隐于海岸。群臣追从,极言力请。金丸不得已,仰天大叹。竟脱野服,着龙衣,至首里,践大位,而中山开万世王统之基。
後名其岸,曰脱衣岩。(俗呼其岩,曰脱御衣瀬)且西原间切嘉手刈村,所谓内间御殿者,乃金丸旧宅也。今皆存焉。 尚圆王未即位之前,屡有奇事:
王年二十歳,一时失父母,孤穷甚极。是一奇事也。
民田旱涸,王田水盈。是一奇事也。
岛民嫉忌,屡欲杀之。王虽孤穷,终不能加害。是一奇事也。
至国头,亦如此。是一奇事也。
受仕于尚徳之朝者,多被杀戮。王独屡諌,不见杀。是一奇事也。
鸣呼!非天命之主,乌能如是也哉? 明成化六年(1470)庚寅即位。
国相。(不传)
法司:武实。(其馀不传) 尚圆王践大位,(次月有神出见。进号曰金丸按司添末续王仁子)除其虐政,改定善法;以寛治民,以仁施政。于是先朝遁隐之士,欢欣愿仕;君子进,小人退;风俗雍变,百姓乐业。且遵巴志王之制。遣大臣监守山北,以致升平之盛。
本年,遣正议大夫程鹏等,奉表贡方物。福建按察司奏言:“琉球贡使程鹏至福州,与委官指挥刘玉私通货贿。倶应究治。”宪宗宥之,宴赉如例。(时未以尚徳王讣告于朝)
七年辛卯,遣长史蔡璟,使者呉司马、益周间、宋壁,(三员)通事梁应等,奉表贡方物;并以尚徳王讣告于朝;兼请袭爵。宪宗命戸科都给事中丘弘、行人司行人韩文,为册封正副使。(丘弘行至山东,病卒。改命兵科给事中官荣)时蔡璟等,窃以织金蠎罗,制为锦衣。刑部鞫之,蔡璟等固称,是国王受赐于先朝者。事闻,宪宗命礼部稽旧籍有无。礼部曰无。遂没入内库,仍勅谕国王知之。
八年壬辰,遣长史梁应等,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时福建三司官奏称:“琉球国人,先因进贡,潜居内地,遂成家业,年久不还。应尽遣之。”宪宗命礼部议。礼部奏曰:“其人若承戸部勘合,许入籍者,依旧令居。其馀如请。”宪宗从之。
本年,宪宗遣正使官荣、副使韩文,齎勅至国,谕祭故王尚徳,封尚圆为琉球国中山王,仍赐王及妃冠服、彩币等物。
勅曰:(成化七年辛卯七月初八日发)“惟尔克世,抚有海邦,臣事皇明,克笃忠敬。乃父尚徳,绍袭王封,曾未数年,遽焉薨逝。尔为家嗣,式克象贤,宜承爵命,统其国人。兹特遣正使给事中官荣、副使行人韩文齎诏,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并赐尔及妃冠服、彩币等物。尔宜永坚臣节,益顺天心;常怀事大之诚,用广承先之志。钦哉!故谕。” 九年癸巳秋,王遣长史蔡璟、使者沈满志、闇那益、沙美倪始等,贡方物。宴赉如例。
十年甲午秋,王遣正议大夫程鹏、长史李荣、使者泰罗等,贡方物,附奏乞如常例,歳一朝贡。礼部奏曰:“去年福建守臣言,琉球使臣,登岸焚劫,非法殊甚。宜令程鹏等,齎勅谕王,并定贡期。”宪宗令程鹏等,齎勅谕王,追究恶徒,依法惩治;并定例,二年一贡,止许百人,多不过加五人;除正贡外,不许私附货物,并途次騒扰,有违国王忠顺之意。(本国二年一贡,自此而始)
十一年乙未秋,王遣长史梁应、使者达鲁、通事林茂等,谢恩,贡方物。会宪宗立皇太子,梁应因乞如朝鲜、安南例,赐勅齎囘。礼部奏:“琉球、日本、占城,皆海外国。例不颁诏。”宪宗曰:“琉球遵化已久。特命降勅,并以锦币。”令梁应等齎囘,赐王及妃。 成化年间,王命辅臣建寺名天王,而为家庙之备。(弘治七年(1494),尚眞王建宗庙于圆觉寺。故以天王寺为王妃庙,即今尚稷以下,诸妃神主,皆奉于此寺。节节致祭,著为典例)
王又卜地於泊村东南之间,创建中山国王庙,而庙侧建寺,名崇元。其制与家庙大异,毎会册封之时,则谕祭之礼,有行于此庙,实非私庙之所较也。故是庙也,自舜天而下,惟即位者,必奉安此庙。而春秋二仲,以中华之礼祭之,著为定规。(或曰:“本国受册封大典,自尚巴志始。宣徳(1426—1435)年间,尚巴志迎接册使,由此创建此庙,而有行谕祭之礼也欤。”盖是误也。夫本国受册封之典,自武宁始,非巴志也。受谕祭之礼,自察度始,非思绍也。以此考之,则自武宁以至尚徳,岂可无国庙之设耶?况察度之世,始通中朝。太祖赐三十六姓,而礼法咸兴。则有国庙之设也明矣。岂必为至巴志,而後设庙也乎?又曰:“察度寿影,传在于万寿寺。万暦(1573—1620)年间,为火灾所失。”然今察度、武宁、思绍、巴志神主,尚且留在于万寿寺。则万寿寺乃察度、武宁之所建,而思绍、巴志续以用之也可知矣。後至泰久,始建天界寺;而尚泰久、尚徳神主,奉安于天界寺。又遗老传云:“昔者诸王,以慈恩寺为庙,其庙与王城尤近。尚徳亡後,其贵族入庙,不时泣哭,其声闻于王官。由是尚圆王卜地于泊村,改建国庙云。”以此考之,则自武宁以至尚徳,皆有各设庙堂,而行谕祭之礼也无疑矣。《毛氏大安里家谱》有云:“尚圆王始建国庙并崇元寺。”信非诬也)
又建寺於浦添村,名宠福,而为歴朝王庙。(先是,元咸煕年间,英祖王始建寺于浦添城西,名极乐。疑是英祖之家庙也欤?歴年既久,至于荒坏,乃移建于浦添城南,又为火灾所灭。由是尚圆王移建浦添村,改名龙福,并遵旧制,以为歴朝王庙)
以上三寺,皆成化年间尚圆王所建也。惟年纪不详,故合纪焉。
十二年丙申七月二十八日,薨。在位七年,寿六十二。葬于见上森陵。此日,百官、庶人,如丧考妣。(弘治十四年辛酉,眞尚王始筑玉陵,而移葬焉)
本年秋,遣长史李荣、使者杜那 、通事蔡璋等,奉表谢恩。先是,使臣长史梁应等,齎勅及锦币,归赐王。故遣使谢。(时未以尚圆王讣告)
本年秋,遣正议大夫程鹏等,贡马及方物,复奏乞歳一遣使朝贡。宪宗不许。(时未以尚圆王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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